为了鼓励和促进我校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接国家和上海市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校教育质量考评办、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妇委会和青联会将联合举办第十一届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决赛时间
2017年6月28日
上半场:8:45--10:45;下半场:13:30--15:30
二、决赛地点
理工科组:J楼201;文科组:J楼102
三、参赛对象
在2016-2017年初赛和复赛的基础上,遴选出入围决赛者名单,文科组11名(含思政系列2名),理工科组11名(名单详见附件1)。
四、决赛规则
1.决赛按文科组和理工科组分别进行,每组安排上半场和下半场两个场次,上半场参赛者均为6名,下半场参赛者均为5名,抽签决定讲课顺序。
2. 每位参赛选手需准备10段时长在15分钟左右的不同章节材料,以PPT形式提交到主办方。现场由选手抽取1段作为比赛内容,每位选手有15分钟准备时间,即:上一位选手开始比赛时,下一位抽取竞赛章节,以此类推。
3. 每位参赛者讲课时间为15分钟,到第14分钟时有提示音,第15分钟提示音再次响起时,参赛者需结束讲课。
五、评分规则
1.评委会由校考评办选派专家、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或同行专家)和青年教师代表三部分组成,各自分别打分,由考评办统一汇总,评分权重为5:3:2。
2.考评组专家每人一票,对全部参赛者打分;教学院长(或学院同行专家)和青年教师代表各一票,只对本单位以外的参赛者打分。
3.本次竞赛评分标准与复赛时相同,均为《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课堂教学考评表》。打分时需同时给出量化评价分数(百分制)和等级(五级十一等),并对参赛选手做出综合评语和排序。
六、决赛议程:
1.考评办负责人宣布本次决赛规则和计分规则;
2.评委会负责人宣布比赛开始;
3.每半场结束,评委会负责人作综合点评;
4.每半场点评结束后,安排15-30分钟左右的现场互动。
七、竞赛奖励
1.本次竞赛设一等奖2名(文科和理工科各1名);二等奖4名(文科和理工科各2名);三等奖6名(文科和理工科各3名);其余为鼓励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2.决赛结束后一周内由主办单位公布获奖名单。表彰奖励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八、参赛者需提供的材料
1. 参赛课程名称及章节;选手需提供10段不同章节内容作为竞赛备选,现场由选手在10段中抽取一节作为竞赛内容,每段内容为15分钟时长的材料。
2. 电子教案;参赛选手提供不同章节的10段各15分钟的电子课件。
3. 个人简介(包括学历、职称或职务、担任课程、曾获奖励等,约150字)、生活照一张,用于展板宣传。
参赛者请于6月23日(周五)之前将上述材料发送到教育质量考评办的邮箱:joyousgm@126.com。同时请确认参加决赛的时间(上下半场)。
九、决赛组织工作
1.校教育质量考评办负责组织决赛评委会、通知参赛人员及材料收集、决赛分数汇总等事宜;
2. 校教务处负责召集各学院所有参加预赛、复赛的选手和其他青年教师(包括没有参赛者的学院)到场观摩,教学竞赛决赛同时也是示范公开课;
3.校妇委会和工会负责课堂教学竞赛会务组织、宣传、服务等项工作;
4. 各学院应于6月23日(周五)前将担任评委的教学院长(或同行专家)、参与评分青年教师名单报考评办。无参赛选手的学院可参加相关学科的评选。
考评办、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妇委会、青联会
2017年5月31日
附件1:第十一届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名单
1. 文科组:12人
上半场(8:30—10:45)6人:
王文婷(音乐学院) 王菊兰(悉商学院) 张 萍(文学院)
吴 笑(数码学院) 韩璐璐(外语学院) 陆耀峰(学工办)
下半场(13:30—15:45)5人:
黄 蓓(国交学院) 汪 丹(社会学院) 杨 玲(经济学院)
王 敏(数码学院) 许 静(学工办)
2. 理工科组: 10人
上半场(8:30—10:30)6人:
柏跃玲(理学院) 杨静桦(理学院) 崔 泽(机自学院)
崔苑苑(材料学院) 张文举(生命学院) 蒋皆恢(通信学院)
下半场(13:30—15:30)5人:
刘东杰(理学院) 孙炜伟(环化学院) 李 平(生命学院)
王 灵(机自学院) 柏 春(美术学院)
说明: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比赛顺序将现场抽签决定。如有时间冲突,可调整上下午时间,并请说明。
附件2:第十一届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决赛评委会组成
1. 考评组专家:由教育质量考评办推荐,文科和理工科各6人组成。
2. 教学院长(或学院同行专家):每个学院1人参加。
文科组上半场:数码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外语学院、悉商学院、
体育学院、图情档系、影视学院、中欧学院、学工办
下半场:数码学院、国交学院、社会学院、经济学院、学工办、
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部、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理工组上半场:生命学院、理学院、材料学院、计算机学院、机自学院、
通信学院
下半场:生命学院、理学院、机自学院、环化学院、土木系、
美术学院
3. 青年教师代表:各学院推荐5至10人参加观摩,每个学院一票。
文科组上半场:数码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外语学院、悉商学院、
体育学院、图情档系、影视学院、中欧学院、学工办
下半场:数码学院、国交学院、社会学院、经济学院、
学工办、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部、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理工组上半场:生命学院、理学院、材料学院、计算机学院、机自学院、
通信学院
下半场:生命学院、理学院、机自学院、环化学院、土木系、
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