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东方讲坛工作,上海市社联东方讲坛办公室现开展2014年度东方讲坛讲师选聘工作,请各单位参照《东方讲坛师资选聘办法》,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本校教师人选。
东方讲坛特聘讲师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
二、 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三、 具有较好的演讲才能;
四、 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
(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 东方讲坛讲师登记表》汇总后,由本校党委宣传部签章,寄送至东方讲坛办公室。(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ssa.org.cn// jtgk/ 667217.htm)
联系人:姚丽莎 赵 乐 联系电话:53067129 53060332
通信地址:淮海中路622弄7号乙310室 邮编:200020
附件:1. 《东方讲坛讲师选聘办法》
2. 《 东方讲坛讲师登记表》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普工作处
东方讲坛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东方讲坛讲师选聘办法
东方讲坛讲师由本市高校、社科院、党校、部队院校以及社联所属学会的专家、学者组成。
一、选聘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
(二) 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三) 具有较好的演讲才能;
(四) 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
二、选聘程序
(一)东方讲坛讲师选聘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凡由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东方讲坛讲师登记表》,并由所属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寄送东方讲坛办公室。
三、受聘讲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凡受聘讲师,东方讲坛办公室将负责向全市各区、县、委办及各举办点进行宣传推介。对已采用的讲座选题,由东方讲坛办公室统一在本市主要媒体作广告宣传;
2、对获得听众广泛好评的讲师,东方讲坛办公室将组织年度评选,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获得听众广泛好评的优秀讲座,东方讲坛办公室将负责向本市主要新闻媒体推介;
4、可享有东方讲坛讲座的相关报酬。
(二)义务
1、受聘讲师每年必须为东方讲坛提供3个以上的讲座选题,选题应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精心设计;
2、为保证讲座的质量和效果,受聘讲师需向东方讲坛办公室提交讲座提纲(含ppt课件)。
3、受聘讲师应服从东方讲坛办公室对讲座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可协商确定),但在新闻媒体发布讲座信息后,不能更改。
4、受聘讲师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对本人的讲座内容承担责任。
东方讲坛办公室
年度东方讲坛讲师登记表
(本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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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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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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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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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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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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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含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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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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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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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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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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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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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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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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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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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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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签署:
本人所填内容均属实,愿意兼任东方讲坛讲师,遵守《东方讲坛讲师选聘与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并对本人的讲座内容承担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东方讲坛办公室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
一、“单位意见”说明:
1、高等院校(党校)、科研单位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的党委宣传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高等院校(党校)、科研单位离退休人员由原单位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会(研究会)推荐的东方讲坛讲师,由学会(研究会)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3、基层群众宣讲员由各区、县党委宣传部门推荐,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二、表格签字盖章原件寄送至: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东方讲坛办公室(淮海中路622弄7号乙310室 邮编:200020)
联系人:赵乐,电话(传真):(021)53060332,电子邮箱:zhaole1217@163.com。 |
东方讲坛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