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

2015.06.05

投稿:树林部门: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电视台浏览次数:

活动信息

时间: 2015年06月05日 00:00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通过组织大学生设计制作以小见大、深刻记取、贴近社会、彰显“上海表达”特色公益广告作品,不断提升文明素养的影响力,着力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具体如下:

一、活动名称

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

二、参赛对象

上海市各高校在校学生(含2015届毕业生)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活动平台:易班网(http://www.yiban.cn/

、活动主题

以“微公益·我乐行”为大赛主题,围绕以下四方面内容开展:

1、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上海城市形象城市精神

2、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3、围绕绿色环保、节约资源(节水、节电、节粮)、爱护自然等内容,引导人们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倡导绿色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

        4、自选主题。围绕文明旅游、食品安全、网络公德、敬老扶幼等内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活动进程

1、作品征集(4月25日6月20日):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各高校征集参赛作品。

2、作品初审与专业训练营(6月21日—8月24日):组织专家评审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同时组织专业训练营,邀请业内专家对初审入围的作者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优化作品。

3、作品终评阶段(8月25日—9月10日):组织专家评审对指导后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各类奖项。

4、颁奖展示阶段(9月11日—1230日):举行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将通过巡展、媒体(报纸、网站、新媒体以及地铁、道路、建筑墙体公告牌)进行展示。

活动细则参见附件。

    六、参赛方式

2015年6月23日前将作品递交到学校文明办,通过学校文明办集体报送。递交方式:邮件递交或将光盘递交至文明办。

邮箱地址:shdxwmb@163.com

文明办地址:宝山校区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行政楼603室

联系人: 树林 66132011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紧扣大赛主题,格调高雅,寓意深刻,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富有创意。作品形式包括:

1、平面类:海报、漫画等;

2、视频类:动画作品、视频作品和微电影作品等;

作品详细要求参见参赛细则。

、作品评选和奖励

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负责。参评作品不予退还。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主要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出版、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平面类、视频类作品各设金、银、铜奖,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及若干单项奖,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奖品。获奖作品将获得专业团队的指导加工,参与更高层次的赛事以及社会公开展示。

 

       附件1、“微公益·我乐行——2015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参赛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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