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等你来报名!

2017.04.07

投稿:树林部门:宣传部浏览次数:

活动信息

时间: 2017年04月12日 00:0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大学生运用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广大师生的公益意识、道德情感、智慧力量,切实增强广大师生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微公益·洽以礼——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活动。通过组织大学生设计制作贴近社会、寓意深刻、彰显“中国梦”、“党的诞生地”及上海城市精神的专题公益广告作品,充分展示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生崇德向善的公益情怀,以文化人、以德润心,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彰显“中国梦”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广告创意设计为展现形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汲取中国智慧、弘扬民族精神、传播核心价值,以独创的优秀作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

二、活动名称

微公益·洽以礼——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广告大赛

三、活动时间

20173—201712

四、参赛对象

高校在校学生(含2017届毕业生、留学生)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同济大学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广播中心

上海易班发展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广告杂志

澎湃新闻

新民晚报

上海教育电视台

上海教育政务微博

上海市广告协会公益广告专业委员会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公共交通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明珠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活动平台:易班网(http://www.yiban.cn/

澎湃新闻(http://www.thepaper.cn/

六、活动主题

以“微公益·洽以礼”为大赛主题,围绕以下方面内容开展:

1.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中国梦党的诞生地·上海”和城市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播正能量、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2.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弘扬中华礼仪、礼节,宣扬武术、书法、戏曲、国画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引导人们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

3.围绕“新七不”规范:马路不乱穿、车辆不乱停、宠物不扰邻、守序不插队、言语不喧哗、垃圾不乱扔、餐食不浪费,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4.围绕《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提出的公共楼道不占用、身居高处不抛物、公众娱乐不扰民等“十不”内容,倡导文明居住、绿色生活的居住理念;

5.自选主题,围绕绿色环保、节约资源、文明旅游、食品安全、网络公德、诚信建设等内容,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七、活动进程

1.活动发布与创作阶段(3—4月):在易班网、澎湃新闻等网络设立大赛官方网页,同时在本市各高校推广公益广告大赛活动,举办启动仪式、宣讲会、创意指导等;

2.作品征集(4—6月):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各高校征集参赛作品;

3.作品初审与专业训练营(7—8月):组织专家评审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同时组织专业训练营、论坛,邀请业内专家对初审入围的作者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优化作品;

4.作品终评、论坛(9—10月):组织专家、媒体对指导后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各类奖项,并通过网络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奖;举办“微公益·洽以礼”公益广告设计论坛,探讨公益广告设计的教育与实践;

5.颁奖展示阶段(11—12月):举行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将通过巡展、媒体进行展示。

活动详细进程参见活动平台。

八、参赛方式

1.通过学院报送:上海电影学院、上海美术学院、数码艺术学院、文学院的学生通过学院团委集体报送;

2.通过学校报送:其他单位的学生通过学校文明办统一报送(投稿截止时间:2017年5月31日,文明办邮箱:shdxwmb@163.com)。

九、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紧扣大赛主题,格调高雅,寓意深刻,形式新颖,构思巧妙,富有创意。作品形式包括:

1.平面类:海报、漫画等;

2.影视类:动画、微电影等;

3.文字类:广告策划文案、剧本、公益活动策划书等;

4.广播类:广播音频、广播宣传文案;

5.新媒体类:H5HTML5)。

作品详细要求参见参赛细则。

十、作品评选、奖励和展示

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负责。参评作品不予退还。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主要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出版、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设特等奖以及金、银、铜奖,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及若干单项奖,并予以表彰、奖励。

获奖作品将获得专业团队的指导提升,参与更高层次的赛事;优秀作品通过纸媒、移动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地铁专列、公交站亭、高校巡展等宣传平台向社会公开展示。优秀作品还将汇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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